代提取的基本条件
在北京,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委托他人代为提取,但需要符合特定条件。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时,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。配偶代办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式委托书,而委托其他人代办则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。
代提取所需材料
代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(如离职证明)、公积金账号,以及加盖原单位公章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。若涉及购房或租房提取,还需提供购房合同、租房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。
办理流程与方式
代提取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。线下需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经办网点,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审核;线上可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,授权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推送信息至公积金中心完成直付房租等操作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确保委托手续合法有效。
特殊情况的处理
若职工户籍不在北京且账户封存满2年,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、出境定居等,可申请销户提取。此类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(如退休证、出境定居证明等),并通过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。对于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,可突破月缴存额限制,按实际租金提取。
注意事项与限制
代提取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,且职工需满足具体提取条件(如购房、租房、退休等)。部分提取时账户需保留至少10元余额,销户提取则需注销账户。若单位不配合办理,职工可凭有效材料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。